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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阳光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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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分解 |
牵头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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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全省环境状况年度分析报告制度。通过云南日报、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发布全省年度环境状况报告。 |
省环保局 |
省政府新闻办、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 |
2007年至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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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立和完善重要水体水质、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或者监控设施。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公开重要水体和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
省环保局 |
省监察厅、省政府信息产业办、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 |
2007年至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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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根据企业环境行为评估,分绿、黄、红3个等级,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形象,促进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方式。 |
省环保局 |
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 |
2007年至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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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完善“12369”环保违法行为举报热线,在官方网站设立环保建议邮箱,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
省环保局 |
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信息产业办 |
2007年至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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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公民代表参与环境监察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 |
省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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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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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深化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建设项目和政府规划的环境影响信息,完善建设项目环保阳光审批机制。 |
省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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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