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是全国第九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之一。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目标,建水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平台,管死两头,搞活中间,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把好入口,堵住污染源头。搞好生态环境建设,要以堵为先,堵住污染源头,筑牢环境保护的第一道防线。该县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把实施源头控制作为落实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有关规定和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重污染、高能耗、低水平、达不到排放标准、环评未经审核的项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准建设,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搞好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对址不合理的项目坚决给予以否决或要求调整选址。
二是管好出口,严控污染排放。达标排放和控制排放总量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两个基本要求。为守住最后的关口,建水县认真贯彻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环境监察制度。对建成后经监测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坚持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确保县域内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根据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削减任务,县政府和县环保局将“十一五”期间总量控制和削减指标逐级量化到各乡镇和县域内的各重点排污企业,并签订了 “十一五”期间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逐级强化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引导企业走生态环保之路,积极向企业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鼓励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推行清洁生产。按照环境监察制度的要求,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突出重点,深入基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和治金、化工、建材、造纸、制糖等重点排污企业的巡回监察力度,指导项目单位强化污控措施,对违规排放的责任单位依法实施处罚,有效避免了生态环境重大破坏现象的发生。在重点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文明村为载体,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实施“一池三改”等工程,认真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工作,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创甲级卫生县城为契机,加大人居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使城乡环境大为改观。
三是创新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水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林权制度改革方案,选派了一大批机关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搞活林业管理经营机制,进一步还权于民、还利与民,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各种社会主体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不断创新植树造林机制,改变传统的全民动手的造林办法,采取多方筹资,组织专业造林队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施工的要求造林方法,较好地保证栽植质量,促进了进全县造林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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