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围绕七彩云南保护七大行动,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
一是在绿色传播行动中,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已在区政府门口设置“七彩云南,我的家园”公益广告一块,在芒宽生态乡制作“全民参与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等永久性标语2条。组织省级绿色学校隆阳区第二小学开展“七彩云南,我的家园”系列活动,对学生开展“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行为规范的教育,制作“保护家园从每一滴水做起”,“小手拉大手”等宣传版面5块,开展“七彩云南,我的家园”歌咏比赛。区环保局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及端阳花街等节庆日期间上街摆摊设点,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版13块,印发“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宣传手册及环保宣传资料9000余份。招募环保志愿者5名。
二是在环境法制行动中,认真落实《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加强基层环境执法机构建设,在重点乡镇设置专职环保管理员,在18个乡镇(办事处)已明确环保专(兼)职干部和分管领导36名。同时,强化环境执法,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认真受理环境污染事件投诉,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的环境问题,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污染事件投诉122件。
三是在环境治理行动中,把减排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企业并签订责任书。开展“烟控区”、“噪达区”创建工作,促进城市噪声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管网改造17.6公里。
四是在环境阳光行动中,以市、区人大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和市、区政协调研废弃物再生利用与饮用水源保护为契机,把环保理念渗透到全社会,扩大环保监督范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在生态保护行动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区环保局抽调专人深入芒宽乡大鱼塘村,投入资金2万多元,帮助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积极指导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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